范新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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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

发布者:范新春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文书代写 |1341人看过

和解协议

甲方: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乙方: 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就乙方于2013年10月13日在大武口区九零五厂内发生的甲方雇佣乙方从事电焊工作时,乙方接电过程中触电受伤的人身损害相关事实进行确认,并经过友好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承担乙方因上述人身损害而发生的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人民币3万元(已向乙方支付);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捌万元人民币;

三、上述两项费用为双方依据法律或者合同协商确定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伤残补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的全部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

四、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本协议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主张任何权利。

五、乙方对甲方表示宽容和谅解,乙方今后不再请求有关单位或司法机关立案追究甲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xx 乙方:xx

地址:xx 地址:xx

电话: xx电话:xx

日期: xxxx年xx月 xx日 日期: xxxx年xx月 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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