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洋律师
王洋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安徽-芜湖执业10年
执业年限10
13965189750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2:59

水上乐园浮筒工程欠款 + 股东出资责任胜诉代理案例

发布者:王洋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15日 29人看过 举报

2026-07-15

律师观点分析

SEO 核心检索关键词

水上浮筒工程款律师、建设工程诉讼时效抗辩反驳、公司未出资股东补充赔偿责任、工程造价鉴定终止案件、多被告建工纠纷、董事连带债务驳回、浮筒乐园工程欠款诉讼

一、案件基础概况

芜湖王洋律师代理水上浮筒工程施工企业起诉项目发包企业,案件被告多达七方,包含发包公司、持股大股东、多名董事高管。对方集中提出多重核心抗辩:原告无施工主体资格、工程款早已结清、债权超诉讼时效、造价无完整图纸无法鉴定、名义股东无需担责、董事不承担连带债务。案件审理中因资料缺失工程造价鉴定终止,律师依靠验收单、付款流水、工商内档、公司法司法解释层层举证,法院最终判令发包企业支付近 80 万工程尾款、承担全额鉴定费;同时认定大股东未足额实缴出资,需在巨额未出资限额内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驳回全部董事连带诉求,完整实现债权回款目标。

二、本案核心代理难点

被告集体否认原告施工主体身份,主张款项均支付给个人,不存在企业间施工合同关系;

时效抗辩:对方以项目多年前竣工为由主张债权过期,需论证双方未结算、无固定付款期限不超时效;

鉴定程序受阻,证据残缺导致造价机构终止鉴定,无法出具完整鉴定报告,仅能依靠勘验推断金额;

股东抗辩为名义持股、已实际投入资金,拒绝承担出资不足补充责任;

多名董事、高管当庭抗辩仅挂名,无履职行为,要求免除全部债务连带责任;

一案融合建设工程、公司法股东出资、董事责任多重法律关系,多被告分层次抗辩,庭审质证工作量极大。

三、律师全流程办案代理思路

(一)夯实施工主体与债权基础证据

提交完整竣工验收单据、项目现场施工资料、历年收款银行流水,单据明确记载原告单位施工,付款记录对应项目工程款,直接推翻 “非实际施工方” 抗辩,锁定我方合法债权人身份。

(二)完整驳斥诉讼时效抗辩

案涉工程虽早已竣工,但双方始终未完成正式结算,合同无明确固定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债权,不存在时效起算节点,法院完全采纳该观点,认定债权未过期。

(三)鉴定终止情形下,固定可采信工程造价

鉴定机构因图纸、签证资料不足终止鉴定,律师结合现场勘验记录、已付款凭证、行业计价标准向法庭完整说理,法院采纳鉴定机构推断的未完工隐蔽工程价款,核算出应付尾款金额。

(四)成功追究未出资股东补充清偿责任

调取企业工商登记档案,举证大股东认缴巨额出资、出资期限届满未完成实缴,对方所称 “实际投入” 无财务转账、验资凭证佐证,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判令股东在全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为后续执行增加财产渠道。

(五)厘清董事、高管法律边界,精准区分诉讼路径

庭审清晰论证:现行法律无董事因股东未出资直接对工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董事勤勉义务纠纷与建工欠款分属两类法律关系,不宜在本案一并审理,法院驳回全部董事连带诉求,同时释明当事人可另案追责,兼顾裁判逻辑与当事人维权路径。

四、最终裁判结果

判令发包企业支付 79 万余元工程尾款,自起诉之日起按 LPR 计付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7 万元工程造价鉴定费全部由发包方承担;

持股大股东在七千余万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无力偿还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驳回要求多名董事、高管承担连带清偿的诉讼请求,告知可另行起诉维权。

五、办案专业亮点

鉴定失败的疑难建工案件,仅凭勘验、验收单据、流水证据成功认定工程价款,突破无鉴定无法定案困境;

同时打通 “债务人付款 + 未出资股东兜底” 两层债权保障,大幅提升后续执行回款可能性;

多角度驳斥主体不适格、时效过期两大通用建工抗辩,法律说理完整被法院采纳;

精准区分工程款债权与董事勤勉义务纠纷,厘清一案不能混同多重法律关系裁判规则;

多被告集团诉讼统筹举证,分层拆解各方抗辩理由,逐一击破对方全部抗辩观点。

六、同类水上工程 + 股东追责实务干货

工程完工务必留存加盖 / 签字竣工验收单,是确认施工主体核心证据;

双方未完成结算、无明确付款日期,工程款债权不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

造价鉴定因资料终止时,现场勘验记录、已付款流水可作为计价核心依据;

认缴出资到期未实缴的股东,可在工程款案件中一并起诉,承担补充赔偿;

仅挂名董事、高管,不会直接对公司工程欠款承担连带责任,需单独另案主张;

水上浮筒、文旅乐园工程隐蔽项目多,施工中留存现场影像、工程量单可避免结算争议。

七、律师业务专长

芜湖王洋律师,执业于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专注水上浮筒、文旅园区建设工程纠纷,擅长工程款追索、诉讼时效抗辩、工程造价疑难案件代理、公司法股东出资责任诉讼,可同步起诉债务人与未实缴股东,多重保障债权执行,处理多被告复杂建工集团诉讼案件。


王洋律师,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本科,具有十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和证券从业资格,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芜湖
  • 执业单位: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40220********2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公司法
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
1340220********24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