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延轩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死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死刑缓期执行犯用床单策划越狱会被执行死刑吗?

发布者:徐延轩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2日|分类:死刑辩护 |457人看过

今天的话题跳的有点大,那是因为今天刚好看到一则新闻,顺便给大家讲讲关于死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先来说说这则新闻,吴某因为故意伤害罪在20137月被广东省高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吴某以为反正早晚都要死,有机会一定要逃出去。跟身边的狱友也经常表达,我早晚就会出去的。20149月吴某便开始实施了自己的越狱计划。用被单,绳子做降落伞,趁刮大风的时候从楼顶的天台飘向墙外。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喜剧电影的感觉。这事终究是不可能成功,吴某的计划被发现。

现实中很多人跟吴某的理解一样,以为缓期执行就是早晚都得执行死刑。事实却不是这样。无论在哪个国家对待死刑都是比较慎重的,不不到罪不至死,我们的司法机关尽量做到刀下留人的。

我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在缓刑期间没有再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根据情况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最高院执行死刑。

从中可以看出我们对死刑的慎重,没有故意犯罪就不需要执行死刑了。故意犯罪也不是说就必须执行死刑,还有前提条件情节恶劣。

回到之前讲的那个案例,吴最终也没有执行死刑,因为其作实施的行为被免予刑事处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