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王春雪,系辽宁朗峰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842051244。
被告人:侯**,现羁押于**区看守所内。
申请事项
请求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本人系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现依据被告人**及其家属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特为被告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理由如下:
1、被告人**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并积极
配合侦查部门收集相应证据,如实陈述案情,属于坦白。且其没有前科劣迹,属于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从**的认罪态度来看,其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其悔罪态度较好,也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性及可能性。
2、被告人**已经通过家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谅解书,且赔偿款已经给付完毕。并且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的行为予以谅解,也请求司法机关对**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从其罪行及量刑轻重来看,被告人有可能判处缓刑。
3、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当庭自愿认罪,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因此被告人具有酌定的可以从轻处罚。
望贵院综合以上因素,考虑被告人的情节,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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