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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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发布者:王攀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9日|分类:知识产权 |272人看过


企业应通过劳动合同约定保护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近年来,国内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时有发生,用保密协议来约束用人单位雇员是用人单位通常采用的手段。

在与职工签订保密协议时应注意对于不同的工作岗位应签订不同的保密协议。对于像一般行政内勤人员、保安人员这样不直接接触本用人单位核心秘密的员工,其保密义务相对其他人员来说并不特定且内容较简单,对于这类人员不需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可以在其劳动合同中加入相应的保密义务条款。

对于在其工作范围内有可能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人员,则应该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而且依据其接触商业秘密的程度和范围,协议内容应尽可能地细化。由于高级研发技术人员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通常掌握着用人单位最核心的商业秘密,对于这些人还应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应约定公司给予该雇员一定的经济补偿,以显示公平原则,否则竞业限制条款可能无效。用人单位只要求员工单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费用的协议因显失公平而无效,对员工并无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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