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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装饰质量法律风险防范之律师建议

发布者:刘英昼律师|时间:2016年11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1201人看过举报

   房屋装修装饰纠纷最突出最尖锐的就是质量问题,双方能够和解或法院调解成功往往效果比较好,反之,往往解决难度非常大,有些甚至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部分案件的诉讼成本往往超过了诉讼利益本身,诉讼过程也较长,这既是本律师代理此类案件的最深感受,也是现实中许多当事人的切身体会。

   结合本律师代理的部分此类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律师现将有关房屋装修装饰质量问题的法律风险预防的律师建议列陈如下,仅供参考:

   一、慎重选择装修企业或施工人。

   1、要查验其相关证照。

   选择装饰装修企业,应当查验其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看其是否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查验其资质证书,看其是否有效期内和资质等级。特别是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现实中还存在大量没有办理任何登记手续的施工队。许多人往往户籍不在本地,无技工证书。出了问题,人难找;无技工证书,无法通过法律文件方式确认其装修装饰能力。应当尽可能选择本地户籍且有专业技工证书的个人施工队。

   2、要验证其实际装修装饰能力。

   访问其提供的曾经承接的工程项目当事人及项目现状,看其实际装修装饰效果和口碑。

   3、要求提供施工效果图和预算单及工艺流程。

   向其提供装修装饰范围和项目及效果要求,由其设计制作施工效果图和预算单及具体项目工艺流程。

   综合上述三方面条件,择优确定最终装修企业或施工人。

   当然,如果你是靠他人介绍的装修企业或施工人,那么,另当别论。不过,你如同押注一样赌上的是你对介绍人的信任,但,可能会让你后悔不已。

   二、完善合同的相关质量条款。

   1、材料提供。

尽量不由装修企业或施工人提供。

如果由装修企业或施工人提供,必须明确约定品牌、价位和产地,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其他质量证明,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需要检测的必须进行检测合格。

   2、工艺要求。

对每一部分工程的工艺,施工规范有的要注明,施工规范之外的特殊要求更要具体明确。

   3、验收标准。

隐蔽工程和整体工程竣工的验收标准,除验收规范有的,有特殊要求的也要具体明确。

   4、违约责任。

对装修企业或施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论是施工中,还是验收后,均由装修企业或施工人承担返工、重作、修缮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装修企业或施工人承担,如果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装修企业或施工人负责赔偿。

5、保修金。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关于合同的主要条款未列保修金,第(九)项列明“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此属于双方协商约定条款。考虑装修装饰合同金额,建议约定10-20%的保修金,满一年减为一半,二年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退清余额。

   三、严格检查监督和验收。

   1、材料进场应当核实。

核对材料是否为约定品牌、价位和产地,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和其他质量证明,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需要检测的是否进行检测合格。

   2、工序检查监督和验收要严格。

   按照施工规范和工艺要求,检查监督每一道工序完成,进行隐蔽工程和整体工程竣工的验收。做好签证和录像。特别是竣工验收,不能以走马观花式交付代替验收。

   四、及时主张质量权利。

   施工中或验收后,一旦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

   1、固定证据。

   及时采取录像和签证方法固定证据。必要时,双方共同委托进行质量鉴定。

   2、主张返工、重作、修缮和赔偿损失。

   在双方协商不成后,可以向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或直接提起仲裁、诉讼程序。

   以上为本律师针对装修装饰质量法律风险防范所提之建议,一切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重。

  (文后声明:本文系刘英昼律师原创,版权属于个人所有,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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