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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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福建坤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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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案

发布者:李亚玲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3日|分类:工伤赔偿 |146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7211日,申请人林某进入被申请人中国建筑某工程局有限公司从事隧道后勤工作。201747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承建龙岩市北三环(龙腾路-解放北路)工程项目工地上班站在离挖机约10米处指挥挖机处理断面时,挖机甩斗碰撞工字钢,致其左脚被工字钢压伤。后经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所受伤害为工伤,经龙岩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初次鉴定结论书》评定申请人为因工伤残九级。申请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意见

作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依法向龙岩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主张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医疗费等项目的赔偿。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在仲裁委员会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不断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之后被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在最短时间内收到赔偿款,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

本案是通过调解结案的,快速解决双方争议矛盾,节约时间成本。从法律对劳动者纠纷的救济程序来看,劳动纠纷案件经历的程序包括劳动仲裁、一审法院审理、二审法院审理。如果双方不满意结果,往往需要经过一裁二审才终审。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支付相关判决费用,还要经历执行期。对劳动者而言,往往耗不起的。对用人单位而言,被员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纠缠太多的时间,时间成本也比较大。如果采取调解结案,甚至在劳动仲裁庭审前就已结案,对双方当事人的时间成本节约有十分重要意义。调解结案能节约诉讼成本。如果劳动仲裁经历一裁二审的过程,期间大部分当事人都聘请律师,三个诉讼阶段下来,双方当事人可能都要花费一小比律师费,如果双方能够调解结案,可能在劳动仲裁阶段就调解结案了,在诉讼成本上,能节约两个阶段的律师费。本案在调解的情况下,劳动者不仅节约时间成本、诉讼成本,且能在较快的时间内获得赔偿款,实现自己诉讼的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快速解决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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