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细情况
当事人因工程结算委托他人代收款项,后因转交工程款产生争议。一方未按对账结果支付相应款项,另一方依法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组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合理协议,明确付款金额、期限及相关事项,纠纷得到一次性妥善解决。
二、律师点评
委托他人收款虽便利,但存在资金管控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受托人代收款项后,应及时转交给委托人。本案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成本低、效果好,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有助于维护和谐的交易关系。
三、建议或意见
公民与企业在委托收款、合作分款时,应完善书面手续并留存证据;款项往来尽量通过银行转账,避免现金交接产生争议;发生纠纷可优先选择调解,高效、平和解决问题;拒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王钦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