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拆迁律师高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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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认定工伤 没有病历无法赔偿

发布者:安徽拆迁律师高飞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工伤赔偿 |9417人看过

合肥的赵师傅在单位上班时出了工伤,但相关的工伤赔偿,单位却一直拖着不愿意支付,也不为赵师傅申请工伤认定。

2014年3月23日,赵师傅在锻造厂工作时,不慎将左手食指打断,事情发生后,厂里领导将赵师傅送到了附近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尽管手指是接上了,但无法弯曲,影响正常生活,为此赵师傅向工厂负责人索要赔偿。

赵师傅无奈,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因病历等相关资料材料都在单位,赵师傅的工伤认定申请无法受理。

合肥高飞律师提示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伤者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发生的事实,而病历材料是证明工伤事实必须所有的材料之一,即使单位为伤者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如果不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病历、出院小结原件等伤者也必须要回,否则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后赵师傅通过委托律师,向原治疗医院调取了病历材料,顺利认定了工伤。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1、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2、事故发生的书面简要经过(包括开始工作的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施工项目名称及单位地点、是何项目、事故原因、对方单位的联系人及号码)

3、病历、出院小结、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4、现场目击证人的书面证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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