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张XX因分娩到医院待产检查,但张某在治疗过程中出现过大出血、特别是造成某某上肢神经受损等情形,不能正常活动的情况,与医院协调无果,虽委托诉至法院,出现该种情形,重要的是查明原告出现的这些情况与医院的诊疗过错相关,如果存在过错,过错的参与度的大小,以及原告的伤情是否能够鉴定为伤残等等,这些都与原告能够获得的赔偿相关,因原告从住院待产导致到最后导致出现上述情形,是一系列诊疗行为,因此如果写好原告的鉴定申请书,代理人进行认真研究。最终,经过鉴定及审理,法院确认被告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并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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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应当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