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网

捍卫律师的执业道德,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IP属地:湖南

郭庆梓律师

  • 服务地区:湖北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21274525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暴雨致发动机进水,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 |420人看过举报


       车损险合同通常有两条约定,一是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二是发动机进水后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通常车主依据前者索赔,而保险公司依据后者拒赔。根据《保险法》“近因关系原则,暴雨和发动机进水虽属于不同事件,但在两者同时出现的情况下,应判断何种事件是造成车辆损失的最主要原因,并据此认定保险人应否承担保险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车辆在恶劣天气下因驾驶人员错误操作或故意驶入河流、沟渠水塘等导致发动机进水,对此保险公司可拒赔;涉水造成发动机损坏属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应对此尽明确告知义务,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应对损失予以赔偿。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武汉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21274525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545676

  • 昨日访问量

    1970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郭庆梓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