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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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致发动机进水,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5日|分类:保险理赔 |622人看过


       车损险合同通常有两条约定,一是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二是发动机进水后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通常车主依据前者索赔,而保险公司依据后者拒赔。根据《保险法》“近因关系原则,暴雨和发动机进水虽属于不同事件,但在两者同时出现的情况下,应判断何种事件是造成车辆损失的最主要原因,并据此认定保险人应否承担保险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车辆在恶劣天气下因驾驶人员错误操作或故意驶入河流、沟渠水塘等导致发动机进水,对此保险公司可拒赔;涉水造成发动机损坏属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应对此尽明确告知义务,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应对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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