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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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漏雨、车库被淹,物业有责任吗?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5日|分类:房产纠纷 |642人看过


       暴雨、台风虽然属于不可抗力,但对其造成的灾害可以预防,使其损害得到减少或避免。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主按规定交纳了物业管理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就应当及时对业主建筑物共有部分包括楼顶、外墙、供排水设施进行检修。如果物业未尽维修、养护、管理之责,对损害的发生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地下车库进水问题,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平时应对地下车库的挡水、排水、防渗漏等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并在险情发生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排水措施。如果险情无法排除,物业公司有义务及时通知业主将财物移出车库,从而避免损失发生或进一步扩大。如果物业没有及时排除险情又未能及时通知业主,从而导致业主车辆受损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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