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行驶过程中,抢夺司机方向盘的行为,不仅危害车内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还危及了公共安全,造成的后果可大可小,但无论大小都绝不可忽视。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敬畏生命,理性处理问题,切勿因小失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 在夜间行驶或者恶劣天气条件下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
2. 在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桥隧路段及其他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实施的;
3. 在人员、车辆密集路段实施的;
4. 在实际载客10人以上或者时速60公里以上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
5. 经他人劝告、阻拦后仍然继续实施的;
6. 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的;
7. 其他严重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
实施上述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