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网

捍卫律师的执业道德,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IP属地:湖北

郭庆梓律师

  • 服务地区:湖北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21274525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关于北京、上海、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受案范围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 |1095人看过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 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武汉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21274525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585673

  • 昨日访问量

    199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郭庆梓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