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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预防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247人看过举报


医疗纠纷的预防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及个别医生诊疗水平不足等因素导致医疗纠纷逐年增多,既损坏了医院的名誉,也阻碍了医院的正常发展。本文着重分析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总结医疗纠纷的预防措施。

  1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1.1 医院方面的原因  “医闹”是近几年社会中出现的不正常社会现象,是患者家属对医疗事故的处理产生意见分歧,对疾病死亡责任不同判断,受利益驱使希望通过闹事、暴力获得经济上的好处。“医闹”损害了医院的名誉,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而工作场所暴力[1]使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同时也影响了医疗水平的正常发挥。医院为了息事宁人也只好赔钱了事。在北京市,2005年101例医疗损害案中,77%案例判断医院给予赔偿。

  1.2 医生方面

  1.2.1  有的医生一味追求高收入,没有强化医德医风意识,在工作中“吃回扣”、“收红包”等商业贿赂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使得人们对医生的形象大打折扣。一旦发生意外,家属就会把一切责任推向医生。

  1.2.2  在“举证倒置”的情况下,大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把本来不须做的检查全部做个遍,以免“漏诊”。这样不但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而且医患间缺乏信任,医生的诊疗技术并没有得到提高,只是通过辅助检查来协助诊断,成了一名“太平医生”。

  1.3 患者方面

  1.3.1  由于传统的医药费报销制度取消,医疗费用由患者自己负担。而药品、医疗费用较高,患者经济负担越来越重,在处方上几乎看不到便宜药,这些费用超出许多家庭承受能力。人们潜意识里有一种对医院的反感、不信任。一旦遇上突发事件,必然使家属产生过激行为而发生医疗纠纷。

  1.3.2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患者对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医疗护理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法律来衡量医疗行为和后果意识不断增强。护理人员一旦侵犯了患者的权利,不管其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好心还是恶意,都有可能引起护患纠纷[2]。有的家属甚至只认准一个理,患者是活着进医院的,现在死在医院,必须赔钱,否则闹事不让医院正常工作。

  2 预防措施

  2.1 医院方面

  2.1.1  医院可以设立医疗纠纷投诉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不能成为“意见箱”是一种摆设。当患者对医疗质量不满时,可以到投诉办公室反映情况,投诉办公室应尽快调查落实并及时解决问题。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医疗纠纷,还可以减少患者因不满而四处宣扬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当医院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时,投诉办公室应积极主动与家属沟通协商解决,如无法达到共识可诉讼法律裁决。

  2.1.2  医院要加大医学知识普及力度,让老百姓了解一些医学发展规律和基本医疗常识,认识医学的高风险性,对治疗效果有恰当的期望值;让大家知道目前医学还存在有许多“黑洞”。很多疾病的病因和药物作用于人体的机制都是人类尚未认知的,加上患者个体差异,许多疾病尚难治愈,医疗风险不可避免。所以,在工作中,医务人员对所采取的医疗行为应积极履行告知义务,特别是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医疗处置向病人充分说明疗效和后果,取得病人的理解和同意。

  2.1.3  医院应当为医务人员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不正面接触,避免矛盾激化。保险公司作为中介来协调,医务人员可从复杂的医患矛盾中解脱出来,从而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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