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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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7年05月10日|分类:劳动纠纷 |491人看过

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雇佣童工本身就是违法的,一般年满16岁的人才具有劳动能力,才是合法的劳动者。雇佣童工的工资实际上是对雇佣未成年人的一种赔偿,因此,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要存在了劳动关系,童工是可以依法去索要自己的工资的。以上就是律师365小编关于雇佣童工工资问题的解答,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律师365在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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