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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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转让?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6年09月12日|分类:合同纠纷 |425人看过

合同转让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地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合法行为。合同转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是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转让。即合同当事人一方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或者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二是合同转让并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转让并不引起原合同内容的变更。三是合同转让应当经过对方同意或者通知对方方可产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中的权利人即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四是合同转让涉及审批手续的还须办理有关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转让必须办理一定手续的,则须办理手续,否则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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