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网

捍卫律师的执业道德,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IP属地:湖北

郭庆梓律师

  • 服务地区:湖北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21274525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务派遣纠纷的管辖确定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22年03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 |1556人看过举报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用工形式。我国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是指存续期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二、被派遣劳动者工资有谁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三、劳务派遣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所以,劳务派遣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而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就业岗位的地址。

文章来源于网络,侵权可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武汉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21274525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573267

  • 昨日访问量

    188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郭庆梓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