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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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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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仅可以索要工资,违反解除合同还可索要赔偿金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19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6次举报


劳动者在单位试用10天,可以索要的工资和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故,用人单位与您约定试用期内不发工资系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系无效,您有权要求其支付从事劳动的10日工资。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39条,试用期内劳动者除有本法第39条、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主张您不符合录用标准需要提供具体的证据,若其不能提供,您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并索要赔偿金。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