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张国贵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0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2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是否有义务将房屋恢复原状?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次举报


1、有约定从约定。租赁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会包含有关租赁期满后房屋恢复原状的条款,例如装修、改动部分的处理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分担等。租户应当遵守这些条款,在租赁期满时将房屋恢复到初始状态或者合同约定的状态。

  2、承租人的装饰装修是经出租人同意而为的,不构成承租人对出租人的侵权。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行为,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否则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