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心理咨询师。执业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我的职责。
律师微信
扫码加为微信好友
微信号:
13313036191
¥99元/20分钟,急速响应
问题紧急,因地理原因不能与律师会面,文字描述不清楚急需与律师电话沟通
88人
该服务由 华律法律咨询APP 提供
¥49元/12小时,快速响应
问题紧急,因地理原因不能与律师会面,需要文字阐述以及发送图片与律师沟通
1724人
在线提问,律师收到后解答
非紧急的法律问题或不清楚是否需要律师介入,需要律师给予法律指导意见
26771人
借名买房的事实认定首先需要审查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签订纸质版的借名买房协议。借名买房协议是一种民事合同,应当符合《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借名买房协议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具有法律效力。
利用借名合同使不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占据了有限的保障性住房无疑会使社会资源造成不合理的分配,是不道德也是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因此此种情形下借名买房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