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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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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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没有系安全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需要自己承担部分责任?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3次举报


需要。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不论是驾驶员还是同乘人员,无论坐在前排还是后排,都应该始终遵守交通法规,系好安全带。大部分驾驶人和副驾驶乘员已经养成了上车先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但后排乘坐人往往会忽视系安全带的重要性。殊不知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后排乘坐人如未系安全带,因没有安全气囊的缓冲和保护,可能会撞击到前排座椅、顶棚、前挡风玻璃、仪表台,甚至被直接甩出车外,严重威胁自身和前排驾乘人的生命安全。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虽然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事故责任,但该行为增加了自身的危险,客观上也造成了损害结果的扩大,存在过错,应自担部分责任。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