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邓普云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湖南

长沙邓普云律师

  • 服务地区:湖南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8:00-20:59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939798300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交强险要随车过户吗,交强险过户期间应该赔偿吗?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1955人看过举报


一、交强险是否需要过户的问题:

按照《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商业险是随车走的,但是交强险是需要过户的,如果车辆所有权变更,但是交强险没有变更很容易出现赔偿纠纷。

《交强险条例》、条款虽然都规定车辆转移应当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但对于未办理的如何处理处罚,却没有作出相应规定。

交强险的立法目的和初衷是保护被害人的利益,《交强险条例》凸显的是将机动车保险从“随人主义”向“随车主义”的转变,即只要被保险的车辆肇事,保险公司一般应当赔付,即使车辆转让未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手续,保险公司仍应赔付。

二、二手车交易未办理保险手续的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1、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

《交强险条款》第二十二条:“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车辆的转移投保人既未通知保险公司,又未办理交强险过户的批改手续,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但是这样的说法违背法理。

2、保险标的(车辆)转让后,未办理保险过户批改手续,保险公司拒赔的规定不符合《保险法》原理。

保险标的转让一律视为危险增加,进而对一切未办理过户批改手续者拒赔,明显有失公平。

3、从异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购得旧车,但车辆转让后交强险却没过户。

在原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车辆造成两死一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愿打认罚,但死、伤者亲属不断向法院申诉。

近日,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者有期徒刑五年,并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交强险最高限额122000元。

事后,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金,也是就说从现实的司法判例来讲,保险公司也是应当赔偿的。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未知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939798300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566726

  • 昨日访问量

    136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长沙邓普云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