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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反赠与如何交税费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 |231人看过举报


一、房产反赠与如何交税费         房屋反赠与也是按房屋赠与交纳契税,房屋赠与按房屋现值的3-5%征收,按受赠人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房产赠与公证需要的手续 1、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3、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2)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3)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4)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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