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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项基本原则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3日|分类:消费权益 |1926人看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最重要的主体是消费者,而保护的核心则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该法。另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应参照该法执行。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四项原则:

(1) 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原则。

(2)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4)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原则。该四项原则不仅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指导思想,也是市场经济里的行为准则。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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