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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要给经济补偿金吗,不给于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 |414人看过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有?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本文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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