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邓普云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继承遗产纠纷案件涉及的证据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0日|分类:继承 |317人看过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案例君补充:若为打印遗嘱或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提交遗嘱原件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见证人材料。打印遗嘱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肖像,并注明年、月、日。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10)其他证据。(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