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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需要提前通知员工吗?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407人看过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需要提前通知员工吗?

我们是北京地区的一家公司。请问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打算与其续签,北京地区是否规定应提前30日通知员工?不通知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不续签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否则,根据该规定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需要不需要与员工续签,要视劳动关系的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已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劳动者不同意外,双方就应当续签,并且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违法终止,公司应当根据劳动者的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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