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不完全取决于食品本身,一些情况下可能是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出了问题,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的行为能否定罪处罚?
答
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的产品主要有三类,分别是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其中,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以及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属于食品,不适用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故《解释》第10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