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企业合同审查流程
不管是企业内部法务人员还是外部律师对企业合同进行审查,都必须遵循一定的工作流程,以规范合同审查行为,保证合同审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企业需要审查的合同草案主要来源有两个,一是本企业负责起草的合同草案,二是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草案。合同草案不管来自于哪一方,都需要遵循同样的审查流程和管理流程。
合同审查的部门根据合同复杂程度或标的大小,可能会涉及不同的部门。对于标的较小、内容简单的合同,一般由企业内部法务部门审查之后即可交给业务部门签署,但如果是内容复杂、标的较大,或者是根据企业新的业务拟定的新型合同,一般涉及多个部门,例如业务承办部门、审计部门、法务部门、财务部门等,有时还需要外部律师提供法律意见进行确认。
对于一个大型企业集团而言,由总部的法律服务机构审查所有拟签订的合同草案,既不现实,也不高效。因此,对于大型企业而言,建立分级管理的合同审查机制非常重要。如何判断哪些合同属于下属单位的法务人员自行审查范围,哪些合同是必须由企业总部的法务人员审查的范围,是确定合同审查流程的一个前提。一般来说,下列合同应该有集团本部法务部门进行审查:
(1)集团公司本部签署的经济合同或技术合同;
(2)所属企业签订的利用外资合同;
(3)所属企业资产抵押、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
(4)所属企业对外担保合同;
(5)所属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
(6)所属企业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投资合同;
(7)所属企业拟签订的标的超过集团公司规定的数额之上的合同;
(8)其他重大或所属企业认为有必要由集团公司本部审查的合同。
确定合同审查分级管理制度后,企业还需要确定合同审查的工作流程。一般来说,企业内部的业务部门先根据格式文本或过去使用过的合同起草并提出一个合同草案,并说明本次合同签订欲达到的目的和合同要点所在,然后呈送合同审查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查,合同审查部门一般是法务部门。法务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并预防潜在法律风险。如果是数额较大、涉外合同或新型合同,还要由公司财务部门对合同中涉及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以保证财务条款能够实际履行,且不违反公司内部的财经制度和银行支付的要求。最后法务部门在根据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意见进行最后修改,以确定最终合同文本。因此,可以将企业合同审查流程简化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合同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公司业务部门或拟签订合同部门向公司法务部门进行合同送审登记,并填写合同审查申请表。
合同审查申请表上需要写明合同标的、合同拟签订时间、希望合同审查截止时间、合同承办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将签订本次合同有关的信息资料附随之后,作为合同审查部门了解合同背景进行审查确认的必要文件。
【注意事项】
实务中,送审部门应注意以下方面:
1.业务承办人向有关机构提交合同草案时,应预留2日以上完整工作日作为合同审查部门审核时间,重大经济合同需预留7个工作日以上作为审核时间。
2.业务承办人应对合同当事人对方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并在提交送审登记时一并提交如下材料:
(1)能证明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的文件,例如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登记证明;
(2)能证明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文件,涉及专营许可的,应提供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由对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提交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对方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对方履约信用的证明文件,如过去三年与本企业经济往来有无违约事实,是否有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等。
在提供上述所列各种文件时,其文本为复印本时,还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
3.业务承办人提交本次业务需要关注的问题或合同需要特别保障实现的方面,供送审部门给予特别关注。并向送审部门提交以下本次交易的信息资料:
(1)合同交易事项(标的)、数量、价款、质量要求;
(2)支付方式或履行程序(包括时间、地点和履行方式);
(3)合同谈判中已经约定的主要条款或主要事项;
(4)合同的背景资料,包括主要邮件、传真、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5)违约责任或救济手段;
(6)本次特别关注的风险以及初步解决方案;
(7)如属于涉外合同,对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合同语言等条款的考虑;
(8)本次合同文本草案的提供方。
二、法务部门初步审查
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对送审合同进行初步审查,进行完善和修订,并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
【注意事项】
企业法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内容主要是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等审查。主要包括:
1.合法性:
(1)主体合法,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
(3)形式合法;
(4)签约程序合法。
2.严密性:
(1)条款齐备、完整;
(2)文字清楚准确;
(3)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
(4)相应手续完备;
(5)相关附件完备;
(6)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3.可行性:
(1)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
(2)担保方式切实、可靠。
4.合同承办形式审核:
(1)承办人无误;
(2)符合规定程序;
(3)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书齐备;
(4)合同文本文字无误,正副本及附件份数齐备。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律师受企业委托,对企业提供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查,还需要注意不要轻易将企业送审的合同整条删除,然后将自己认为完美的范本条款粘贴进去,而是尽可能在送审合同文本上进行外科手术。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尽可能尊重客户的劳动和认知习惯,因为客户对于送审的合同文本比较熟悉,也可能多次使用过,容易理解;二是已经多次履行的合同,其中的约定往往有自身的合理性,律师如果不是发现有法律漏洞或重大法律风险,不要轻易否定。
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
企业法务部门完成初步审查后,根据初审结果判断是否进入进一步审查程序,如属于普通合同,企业法务部门负责人复审并签署审查意见就可以发还申请部门。如属于疑难内容,则需要报请外部律师进行进一步审查确认,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如属于重大合同,则需要报请企业领导并建议召集业务部门、法律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审,法律部门根据会审意见出具法律审查意见。
【注意事项】
作为业务、财务部门对合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合同的经济性:
(l)市场需求情况属实;
(2)市场需求预测可靠、合理;
(3)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2.合同的技术性:
(1)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
(2)技术措施完备、可行;
(3)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
3.合同的可行性:
(1)整体项目技术具有可靠性;
(2)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
(3)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
(4)具有可操作性。
4.合同的安全性:
(1)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2)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
作为审计部门,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方面:
1.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1)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2)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3)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2.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1)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
(2)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3)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事项合理、合法。
3.索赔条款的合法性。
四、返还送审业务部门
企业法务部门审查完毕后,通知送审部门领取合同审查法律意见。
五、变更修改送审程序
对于已经审查完毕的企业合同草案,如果需要变更或修改,还需要按照以上流程重新进行。
六、审核签署
法律部门结束审核后,应将法律意见书、其他审核机构意见书连同合同草案退还合同承办人,由合同承办人报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审核签署。
文章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