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邓普云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湖南

长沙邓普云律师

  • 服务地区:湖南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8:00-20:59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939798300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因感情纠葛放火烧屋 一女子获有期徒刑三年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08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352人看过举报


中国法院网讯(刘方银)近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放火罪案件。被告人刘某英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2年,被告人刘某英与被害人张某才相识后成为男女朋友,并共同在长沙雅美特家俱厂务工。交往过程中张某才见刘某英性格偏激便生分手之意,并于2019年7月支付了刘某英20 000元补偿。

  2019年8、9月间,刘某英听闻张某才回归家庭且与妻子共同在雅美特家俱厂务工的消息后,认为对方是在羞辱自己,便蒙生了放火烧毁张某才住宅泄愤的想法。2019年9月11日20时许,刘某英携带所购汽油进入张某才家,见家中无人,遂将汽油泼洒在厨房及一楼客厅等处后引燃,尔后逃至屋外晒坪观望。后见火势渐猛,刘某英心生恐惧即拨打110报警,并在原地等待。公安民警及消防警察先后赶来处警,大火才被扑灭。经鉴定,张某才受损房屋的损伤修复费为人民币36 123元,受损房屋及屋内物品价值人民币25 388元。

  2020年1月10日,被告人刘某英给被害人张某才赔偿了经济损失人民币60 000元,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英故意放火焚烧他人住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刘某英具有以下量刑情节: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2、因其报警致使火势被及时扑灭,避免了更为严重后果的发生,可以酌定从轻处罚;3、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刘某英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结合临澧县司法局对其作出的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符合判处非监禁刑条件。遂作出上述判决。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未知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939798300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566902

  • 昨日访问量

    136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长沙邓普云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