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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撞死一人逃逸 男子获刑二年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3日|分类:交通事故 |859人看过


中国法院网讯(朱书桥)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9年10月30日凌晨,李某与朋友先后在民德路酒吧、船山路夜宵店吃喝,饮食了多瓶啤酒。5时许,李某驾驶小车回家,行至八一大道孺子路口时,与在该路段骑行自行车的黄某发生碰撞,致黄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后于当日17时许到交警大队投案。

  10月31日,经司法鉴定:黄某系因交通事故造成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发伤,致急性颅脑功能衰竭、创伤性休克死亡;李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李某驾驶的小车事发时的行驶速度为78.01-83.23km/h。经认定:李某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后李某家属与黄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支付了赔偿款65万元,取得了黄某家属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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