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右侧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