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和版权的关系是什么
专利和版权都是知识产权的一个分支,即对智力劳动成果的保护。但专利和版权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即有了版权保护并不意味着同时拥有了专利权保护。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这里的作品,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版权无需申请,自作品完成起,其作者就自动拥有版权。版权登记簿的效力在于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能够更有效地用来对抗第三人。
而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限于工业领域,前述的文学艺术作品是无法通过专利进行保护的。且要获得专利权,需经过申请手续,审查合格颁发证书。
除了前面提到的保护客体、取得方式,专利和版权还存在诸多方面的差异。例如版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作品为首次发表后五十年),而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十年。
二、专利申请费的缴纳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当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费用的名称使用简称。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
三、专利权的维持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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