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邓普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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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时间怎么计算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6日|分类:经济仲裁 |659人看过

一、契税时间怎么计算

  契税怎么算呢?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而在2010年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则又指出,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属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半。符合上述条件的,且购房面积小于90平米以下的,契税税率按1%来计算。同时,属首套住房的,面积在90-144㎡,契税税率为2%,144㎡以上的,契税税率为4%(各地税率不同)。二套住房则不论面积大小,均按照4%的标准来缴纳契税。

  普通住房的界定标准为,小区容积率在1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区域平均交易价格相关要求(不同地区政策不同。如郑州,该规定为单套住房销售总价不高于上年度144㎡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倍)。

  其次,家庭唯一住房的成员范围为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综上,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二、契税什么时候交

  首先纳税人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契税纳税环节是在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之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

  然后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征收标准为:普通住宅1.5%,高档住宅3%全部由买方承担。地方规定,住房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普通住房。

  3个条件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下,实际销售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标准)。

  三、契税的征税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 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一、契税时间怎么计算

  契税怎么算呢?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而在2010年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则又指出,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属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半。符合上述条件的,且购房面积小于90平米以下的,契税税率按1%来计算。同时,属首套住房的,面积在90-144㎡,契税税率为2%,144㎡以上的,契税税率为4%(各地税率不同)。二套住房则不论面积大小,均按照4%的标准来缴纳契税。

  普通住房的界定标准为,小区容积率在1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区域平均交易价格相关要求(不同地区政策不同。如郑州,该规定为单套住房销售总价不高于上年度144㎡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倍)。

  其次,家庭唯一住房的成员范围为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综上,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二、契税什么时候交

  首先纳税人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契税纳税环节是在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之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

  然后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征收标准为:普通住宅1.5%,高档住宅3%全部由买方承担。地方规定,住房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普通住房。

  3个条件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下,实际销售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标准)。

  三、契税的征税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 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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