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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子女抚养费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6日|分类:离婚 |506人看过


按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有孩子的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并且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抚养人没有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要按时支付,否则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那么,经法院审理判决抚养人要及时支付抚养费的,对方仍未积极支付的,要确定是否强制执行。

  实际中,发现离婚的一方未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积极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会按照以下进行处理:

  1、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会进行教育、警告

  经过法院的教育、警告,督促对方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经教育、警告后仍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

  所以,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会按以下处理:

  1、提取、扣留对方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因此,实际中离婚后发现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特别是离婚后再婚组建新家庭,因为家庭负担较重,所以刻意不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么就会严重伤害子女以及抚养人的利益,所以最好是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如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确定对方的财产情况的,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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