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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疯狂盗窃学校,盗窃罪如何量刑?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9年07月31日|分类:刑事辩护 |456人看过


跨省疯狂盗窃学校

2003年10月至2006年3月,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袁某、马某先后多次在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宁波市等地数十所学校盗窃电脑等学习用品,后将赃物卖给被告人王某,共销赃获得赃款130余万元。2006年3月13日、22日和24日,被告人袁某、马某及王某先后被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遂分别以盗窃罪、销售赃物罪、收购赃物罪将被告人袁某、马某、王某公诉至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盗窃罪如何量刑

2007年5月28日,无锡市中院一审分别以盗窃罪、销售赃物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以收购赃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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