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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房屋承租的概念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5日|分类:房产纠纷 |497人看过

公房承租是指公房所有人或管理人将国家所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所有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法律行为。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所有,当事人只享有使用权或者说承租权。公房承租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一种产物,是我国传统福利住房分配制度的体现。分为统管公房和自管公房两种,即分别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国有公房和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自行营建自行管理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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