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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资税务注意点企业增资税务注意的事项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9年06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 |663人看过举报


1、直接增资

  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直接增资的,不涉及税收问题。

  2、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注册资本。资本公积作为一项会计科目,子科目主要有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一般而言,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可以转增注册资本,其他资本公积中部分内容是不能转增注册资本的: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

  (一)企业所得税

  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现行有关的税收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该文明确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说明该部分股权在以后转让或处置时,缴纳企业所得税也不得扣除本次转增增加的部分。

  股权(票)溢价之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需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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