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邓普云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工伤后旧伤复发还算工伤吗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7日|分类:工伤赔偿 |750人看过


 市民吴先生:我是某工厂的员工,之前曾因工负伤,痊愈后现在旧伤复发。我去找厂方处理此事,可是工厂负责人说,这已经不属于工伤了,请问是这样的吗?

  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赵爱宝律师解答:你们工厂负责人的说法是错误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享受工伤待遇。

  至于所受伤害经治疗痊愈后又复发的,是否还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我国法律也作出了明文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30条、第32条和第33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你的情况显然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你发生工伤事故,工厂应该依法为你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工伤事宜。工伤痊愈后复发,确认需要治疗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