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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邓普云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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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9年03月06日|分类:综合咨询 |516人看过
第二十条 要约的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二十一条 承诺的定义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 承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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