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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合同是否成立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306人看过


债权转让合同是否成立

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和《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效力待定的合同,其债权转让应当认定无效。

此外,债权转让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4、必须有转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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