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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离婚案最长可设3个月冷静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8年11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732人看过


最高法:离婚案最长可设3个月冷静期

对于那些一时冲动想要离婚的夫妻,法院正设法让他们冷静一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 

  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也就是说,在最长3个月的时间内,法院暂不作出判决,一切等冷静期过后再说。 

  上述规定出自最高法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中。7月19日,该文件内容在最高法召开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大会暨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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