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邓普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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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面积丈量错误,合同能否变更?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1日|分类:合同纠纷 |665人看过

案情简介:房产面积丈量错误,合同能否变更

2013年4月,王某通过拍卖公司竞得商品房一套,拍卖时公告载明房屋面积为105平方米,与该房产登记的面积一致。2013年6月,王某与拍卖公司签署《房屋买卖协议》,王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项。2014年,经有关部门重新测量,确定该房产的实际面积为145平方米,与原拍卖公告和房产证载明的145平方米相差40平方米。拍卖公司在获知此情况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补缴购房款35万元。

合议庭意见:补缴购房款

判决王某在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支付拍卖公司购房款35万元。

律师说法:构成重大误解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那么何为“重大误解”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案中,王某与拍卖公司就拍卖房屋面积这一重要、关键内容存在错误认识,且错误认识的原因非拍卖公司本身的重大过失,故认定拍卖公司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误解,该合同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根据拍卖公司的诉求和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变更合同事项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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