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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诉讼请求越多越好吗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7年02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285人看过举报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受害方在请求赔偿时,是越多越好吗?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可能存在的赔偿项目有十多种,不是每一个交通事故都可以拿到所有项目的赔偿。但我们说赔偿项目宁多勿少,这是有道理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只会判决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请求的权利,而对于原告没有请求的权利,法院不会主动积极的去为原告争取,即使这种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对于原告,如果知道自己对于一些权利有可能得到,那为什么不去积极的争取呢,起码要在起诉状中写明,至于最后结果如何,那另当别论。

在交通事故的索赔项目中,或许受害人比较关注的会是一些比较重要的赔偿,如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等,而对于一些较小的赔偿项目却很少关注,如丧葬费用、伙食费用、住宿费用、车辆及财物损失等。事实上,尽管一些小项目赔偿较小,但如果都能获得完整的赔偿,对于受害人来说也可以算得上一个不小的数目。尤其是在存在大赔偿项目的前提下,小的赔偿项目可以获得的赔偿数额往往也会加多。例如,如果造成死亡结果的,都会有丧葬费用、伙食费用、误工损失、住宿费用等的开销,如果死者近亲属不在起诉的时候主张赔偿,那么这些损失也就白白的丢掉了。主张至少有可能获得赔偿,不主张那就永远不会有,所以说赔偿项目宁多勿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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