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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是谁的责任?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7年02月16日|分类:抵押担保 |441人看过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是谁的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 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这种规定的不合理之处在于:没有按照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而是机 械地规定担保人的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的1/2,这就忽视了过错在确定责任中的作用。就是说,即使担保人的过错再大,如担保人对担保合同无效存 在故意,而债权人对担保合同无效仅存在一般过错,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也不能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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