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一审获刑 3 年,
来我所寻求赵希雅律师的帮助
赵律师与内部沟通后
认为此案有极大可能争取缓刑,
最终案件交与程运生律师办理。
本案紧扣相关新司法解释
最终二审改判缓刑!
办案过程
01核心难点
此案难点主要在于:
1、「涉案金额巨大」,一审已认定“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当事人系主犯」,虽然未直接参与制假,但需对全部销售金额承担法律责任;
3、二审改判缓刑需突破“情节特别严重”的刚性量刑标准。
面对此情况,黄先生表示诉求为:争取缓刑,避免牢狱之灾。
02针对性解决方案
面对重重困难,程运生律师也制定了详细的方案:
1、紧扣二审期间新施行的司法解释(下调量刑标准),推动法院重新评估情节严重性;
2、强调当事人系初犯、事业单位员工,且已全额退赃(8万元)并主动赔偿权利人22万元获得谅解;
3、梳理当事人未参与制假、作用小于其他主犯的关键事实;
4、提交单位工作证明、赔偿协议等佐证其社会危害性较低;
5、与检察官、法官充分沟通,突出当事人悔罪态度及再犯风险低的特性。
03具体实施工作
1、调取涉案网店后台数据,区分当事人实际参与的经营份额;
2、研究同类案例的缓刑适用条件,形成类案检索报告;
3、针对新司法解释撰写《量刑调整法律意见书》。
4、在庭审中结合情理法,强调缓刑对当事人家庭及社会的积极意义。
5、与二审法院沟通提前全额缴纳罚金。
案件结果
最后二审法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改判缓刑。
黄先生及家属多次致谢,称赞程律师“以专业力挽狂澜”,还特意送来了锦旗;同时黄先生的单位也为其保留了工作资格,家庭生活回归正轨。
程律师表示,此案亮点主要表现在三点:
「精准把握司法动态」:敏锐捕捉新司法解释的时效性,将“情节特别严重”降格为缓刑适用空间;
「差异化辩护」:通过主犯责任细分,削弱当事人个体行为的可责性;
「人文关怀」:将法律辩护与当事人社会关系修复相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本案充分体现程运生律师在知识产权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功底与灵活应变能力,彰显了尊而光律师事务所“以客户权益为核心”的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