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四年前的网络分享行为,
险些让陈先生背负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刑事案底,
甚至断送留学深造的机会。
在经过我所程运生律师的
专业辩护与不懈努力,
最终成功争取到
「不起诉」决定,
为陈先生保住了清白前程!
案件回顾
陈先生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警方立案调查。
起因竟是四年前,尚为学生的陈先生为获取某色情网站会员资格,一时疏忽将链接分享至微博,虽很快删除,但后续间接导致千余人注册充值,陈先生仅获利3000余元。
辩护难点
因时间久远,以及获利认定方面的问题,检察官在最初坚持起诉,并表示:
1、「行为定性争议」:虽然陈先生主观恶性小,但客观上链接传播范围较广,且涉及牟利情节。
2、「量刑压力」:同类案件通常判处缓刑,检察官认为“不起诉”缺乏先例支持。
3、「时间跨度大」:时隔四年才案发,部分证据取证困难。
程律师在深入研究案情后,抓住核心辩点以及破局的关键,即精准定位陈先生“学生”的身份,以及学业前途的问题。
程律师表示:
1、「行为发生时系在校学生,主观恶性极低」:
陈先生分享链接时尚未毕业,无违法犯罪前科,行为出于非营利目的。
2、「不起诉更符合教育挽救原则」:
程律师提交了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签证申请材料、学费缴纳证明等,证明陈先生正处于人生关键阶段,起诉将毁其前程。
3、「四年间无再犯,社会危害性已消除」:陈先生此后时间内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
案件结果
经过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详实的法律意见书及证明材料,检察官最终采纳意见,在审查起诉期限最后一刻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陈先生如释重负,表示:“感谢程律师的专业和坚持,让我有机会继续学业,保住未来!”
程运生律师表示,本案的成功,源于对当事人个体命运的深切关注与法律政策的灵活运用。
同时程律师也提醒大家:网络行为需谨慎,即使无心之举,也可能引发法律风险。 权利救济要及时,若涉刑案,尽早委托律师介入,争取最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