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邓普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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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彩礼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彩礼能够拿回来吗?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472人看过

       请求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领完结婚证后给的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之后,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一般是认为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婚约而给付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目的赠与行为,彩礼给付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男方对女方和女方家人经济补偿的身份性质,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特殊民事合同,不同于一般赠与。


  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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