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存续的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应当从几个方面来准备:
1、应当详细了解借款事实,对于这笔债务是怎么形成的,根谁借的钱,有没有借条,什么时候签订的,属于什么开支,是否有用于共同生活,综合上面的各类因素进行认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补充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方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如果能够证明是虚假诉讼,另一方可以不予偿还。
2、赌债不受法律的保护。赌博是我国明令禁止的,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用于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夫妻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支持。”因此,如果一方用于赌博或者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不用承担债务。
3、家庭日常开支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